关于2019年度下半年研究生助管岗位招聘的通知
2019-09-12 10:55:00
全体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下半年研究生助管岗位招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各单位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与工作要求见附件1。 二、聘用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助管岗位: 1.全校基本学制内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2.政治素质合格,无违纪行为; 3.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4.学业成绩较好,无考试成绩不合格情况; 5.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具备受聘岗位所需求的相关业务能力;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优先。 三、聘用程序 1.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根据公布的岗位信息,结合岗位聘用条件,填写《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于9月18日下午17:30前提交到各聘用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处。 2.各聘用单位根据岗位申报情况,分别组织聘用选拔,确定聘用研究生后,填写《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聘用汇总表》(附件3),于9月20日下午17:30前报研究生院(部)(纸质版交至4#3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69683196@QQ.com)。 四、日常管理 1.助管研究生每周工作量不少于10个小时,不超过15个小时。若超工作量,由聘用单位酌发补贴。 2.设岗单位以学期为周期聘用助管。每名研究生只能担任一个岗位助管。每学期内,助管岗位发生变动的,设岗单位要及时报送研究生院(部)备案。 3.各设岗单位自行对研究生助管进行管理与考核,在每个学期结束之前两周内,研究生助管填写《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考核表》(附件4),并交至设岗单位。考核结果分为胜任、基本胜任和不合格三档,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取消其下一学期“助管”岗位申请资格。设岗单位在学期末将考核结果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4.助管岗位津贴由研究生(院)部上报财务处后,经审核予以发放。津贴标准为硕士生300元/月,博士生400元/月,按月统一发放至研究生助管银行卡。 研究生院(部)
附件1:2019年度下半年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一览表.xls2019年9月12日 附件2-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doc 附件3-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聘用汇总表.doc 附件4-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考核表.doc |
上一篇:中南民族大学关于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