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2019年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2019-06-19 10:36:00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3名。 一、岗位及条件
二、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意识强,综合素质高。拥护党的领导,熟悉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3、身心健康,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符合报名基本要求和所报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者方可报名。报考人员登陆中南民族大学人事处主页,点击进入中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进行注册(务必牢记用户名和密码),填写报名信息,根据系统提示提交应聘简历。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2019年6月30日。 第二步:现场资格审核 学校将于2019年6月29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中南民族大学行政楼321办公室对武汉市内报名人员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集中审核,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武汉市外报名人员报名材料须通过快递邮寄复印件,收取邮件截止时间为6月30日(指定顺丰快递),原件须携带至笔试考场审核。 审核材料包括:(1)“人才招聘系统”中生成的《中南民族大学应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本人签字);(2)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3)有效身份证件;(4)学习成绩单;(5)中共党员证明;(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考试考核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名结束后在人事处网站公布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 2、开考比例要求。招聘计划数与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若不足1:3,则按比例减少该岗位计划数;如岗位计划数减少为零,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以岗位需求计划数的1:3为原则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4、考核结果按照各岗位笔试50%、面试50%的加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聘用有关事项 1、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2、拟聘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和政审,若存在自愿放弃、不服从分配、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等不予录用情况,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3、拟聘人员体检和政审合格者在国家民委网站和中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报国家民委审批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学校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5、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督,应聘者在报名、考核、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取消应聘资格。正式聘用后被查实有违规违纪行为、师德失范行为的,学校有权解聘,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其他事宜 1、应聘者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2、应聘者需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毕业生派遣条件或人事调配条件。 3、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人员应及时留意学校人事处网站,保持通讯畅通,学校无法取得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5、简历中须标注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中南民族大学人事处(行政楼418) 联系人:姜老师 聂老师 电话(传真):027-67842183 E-mail:rsc@scuec.edu.cn 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南民族大学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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