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族立法研究中心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民族立法研究基地在我校揭牌
2015-10-20 17:42:27
10月19日下午,湖北省民族立法研究中心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民族立法研究基地在我中南民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揭牌。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岱梨,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法案室主任高峰,湖北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谭徽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顺妮,我校校长李金林,副校长段超、杜冬云出席了仪式,到场的还有湖北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组成人员,全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及长阳、五峰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我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湖北省民族立法研究中心成员。揭牌仪式由杜冬云主持。
段超首先致欢迎辞。他简要介绍了我校及法学院的相关情况,并表示,学校一贯重视法学教育与研究,近5年来法学院民族法学教师队伍在民族法学领域已取得一批有影响的科研成果。该研究中心的成立必将推动我校民族法学研究再上新的台阶。
湖北省民族立法研究中心主任、我校法学院院长王瑞龙随后汇报了中心的筹备过程及宗旨、任务和经费保障等相关情况。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心将组织、开展民族立法研究;论证、受托起草地方民族法规草案;搜集、整理、交流、汇编地方民族立法资料,力争建成全国有影响的地方民族立法资料库和研究机构。
刘顺妮宣读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支持成立湖北省民族立法研究中心并作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民族立法研究基地的复函》。
高峰、谭徽在、李金林、段超共同为研究中心揭牌。
揭牌仪式后,李金林作了讲话。他对中心的成立表示祝贺,向湖北省人大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说,研究中心的成立,既符合新时期民族立法工作发展的新需要,也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我校的充分信任。他对中心的未来发展提出了要求:一、学校社科处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服务;法学院要组织力量,加强中心的日常管理。二、中心研究人员要进行长期、细致的实际调查,争取产出一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三、组织人事部要根据研究中心建设的人才需要,加大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力度;社科处要根据学校的规定,将中心作为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进行建设,并加强对中心的管理。
段超首先致欢迎辞。他简要介绍了我校及法学院的相关情况,并表示,学校一贯重视法学教育与研究,近5年来法学院民族法学教师队伍在民族法学领域已取得一批有影响的科研成果。该研究中心的成立必将推动我校民族法学研究再上新的台阶。
湖北省民族立法研究中心主任、我校法学院院长王瑞龙随后汇报了中心的筹备过程及宗旨、任务和经费保障等相关情况。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心将组织、开展民族立法研究;论证、受托起草地方民族法规草案;搜集、整理、交流、汇编地方民族立法资料,力争建成全国有影响的地方民族立法资料库和研究机构。
刘顺妮宣读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支持成立湖北省民族立法研究中心并作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民族立法研究基地的复函》。
高峰、谭徽在、李金林、段超共同为研究中心揭牌。
揭牌仪式后,李金林作了讲话。他对中心的成立表示祝贺,向湖北省人大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说,研究中心的成立,既符合新时期民族立法工作发展的新需要,也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我校的充分信任。他对中心的未来发展提出了要求:一、学校社科处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服务;法学院要组织力量,加强中心的日常管理。二、中心研究人员要进行长期、细致的实际调查,争取产出一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三、组织人事部要根据研究中心建设的人才需要,加大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力度;社科处要根据学校的规定,将中心作为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进行建设,并加强对中心的管理。
责任编辑:中南民族大学学报编辑部